汪文濤
  本報北京3月8日電(記者汪文濤)“我們所在城市呼吸的空氣是否達標,飲用的水是否安全,有時候連我們自己都不知道,這一方面與民眾的環保意識薄弱有關,也與目前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有關。”今天上午,全國政協委員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誠和城律師事務所主任潘曉燕向記者表示,她已向大會提交提案,建議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環境信息公開機制,切實貫徹執行環境信息公開制度,形成環境信息收集、分析、研判、公開的長效機制。
  近年來,全國涉及水、空氣、食品的污染事件急劇增多,環境維權與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。“分析這些事件的發生,主要原因在於環境信息披露不充分、公眾缺乏信息溝通的渠道。”潘曉燕說,我國目前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主要是2007年國家環保總局頒佈的《環境信息公開辦法(試行)》(下稱“辦法”)和《環境檢測管理辦法》。但是這些辦法只是環保局的部門規章,僅針對環境保護部門和企業,對於其他能夠獲取環境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門而言,並不能起到有效的約束力,也就是“法律效力”層級不夠。該制度在系統性、有效性等方面有待進一步完善。
  潘曉燕認為,從法律上看,要對辦法進行調整和完善,使其成為成熟的法律制度。比如以國務院頒佈環境信息公開條例的形式,提高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對相關部門的約束力,增強其執行力。從公佈環境信息的內容上看,政府公開環境質量信息的內容和範圍也應明確,不能僅限於空氣和水,對土壤環境、聲環境、污染源、輻射等信息也要公佈。
  “環境信息應當像天氣預報那樣公開發佈。環保部門應主動借用報紙、電視、微博、微信等媒體多渠道發佈環境信息,只有這樣才能加大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的執行力度,形成環境信息收集、研判、公開的長效機制。”潘曉燕最後建議。  (原標題:要像天氣預報那樣發佈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t77ttnuo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