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小勝
  1月3日,新華社刊發文章指出,近年來落馬的一些“大老虎”背後,多有一幫官員與之有著千絲萬縷的利益勾連,形成一個個或明或暗,或鬆散或緊密的“幫派”“團夥”,並首次公開給這些團夥命名為“石油幫”“秘書幫”“山西幫”。
  筆者認為,“拉幫結派”是“塌方式”腐敗的誘因。“幫派”“團夥”以利益為核心,以權力為紐帶,以謀利為目的,他們對內抱團取暖,對外相互勾結扶持,最終導致權力變味,黨紀國法失尊,黨的純潔性、先進性也被破壞殆盡。不僅損害了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,更是誘發各種權權交易、權錢交易的腐敗溫床,為害甚遠,人民深惡痛絕。如果任由黨內“幫派”“團夥”發展,讓私情替代公心,讓關係取代原則,那麼廉潔操守難以得到認可,黨紀國法也就難以得到遵守,必然導致官場風氣污濁,政治生態惡化。
  其實,一些領導幹部喜歡搞“幫派”“團夥”無非是想給自己找一個避風港,找一個靠山。老話說:人搭人,鬼搭鬼,蒼蠅喜歡搭爛腿。這些人喜歡搞“幫派”“團夥”其實就是想通過這種不正常的關係網,營造一個有利於他們私利的氛圍,建立一個有利於他們這個小團體的勢力圈子。殊不知,進入“幫派”“團夥”,在短期之內可能會名利雙收,飛黃騰達,但“幫派”“團夥”有著一榮俱榮、一損俱損的特點,一朝大樹傾倒,就將集體淪陷,到頭來也難逃法紀的嚴懲。如茂名腐敗窩案,山西呂梁窩案,“周老虎”案,都是“小圈子”和黨內幫派的犧牲品。
  2014年1月14日,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講話指出,黨內決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,決不能搞小山頭、小圈子、小團夥那一套,決不能搞門客、門宦、門附那一套,搞這種東西總有一天會出事!同年10月8日,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再次指出,黨內上下關係、人際關係、工作氛圍都要突出團結和諧、純潔健康、弘揚正氣,不允許搞團團夥夥、幫幫派派,不允許搞利益集團。2015年元旦前兩天,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再次強調,黨內決不容忍搞團團夥夥、結黨營私、拉幫結派。
  “幫派”“團夥”現象危害大破壞力強,祛除“幫派”“團夥”滋生,除了領導幹部自身要加強修養,自我約束外,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科學配置權力,完善監督和責任追究機制,對部門所轄幹部進行全過程、常態化監督與管理。在幹部選拔任用中,嚴格按照組織原則辦事,堅持21字“好幹部”標準和“三嚴三實”原則,不讓投機鑽營者得利,不讓老實人吃虧,堅決鏟除“小圈子病”滋生、蔓延的土壤。同時,負有反腐之任的各級紀檢監察部門更需守土盡責,敢於亮劍,堅持“老虎”“蒼蠅”一起打,並做到滅蠅有力,打虎到位,除惡務盡,如此才能拔出大小“圈子”之根,防範它們死而復生。  (原標題:拉幫結派誘發“塌方式”腐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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